Benelux: A preferred investment base for worldwide investments (Chinese)
比荷卢 – 全球投资的首选投资地
June 02, 2012 | BY
clpstaff &clp articlesCarola van den Bruinhorst 和 Thierry Lohest隆路律师事务所 比荷卢是欧洲联盟 (欧盟) 的三个始创成员国,即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这些国家位于欧洲的中心,毗邻法国和德国。尽管领土面积很小,只有74,102平方公里,但比荷卢却是商业最为发达的欧洲地区之一,人均收入高倨世界前列。良好的基础设施、交通和物流条件、高素质的劳动力、良好的语言能力、一流的金融服务、先进的技术和研发实力等因素使比荷卢成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欧洲地区之一。此外,由于双边投资协定和税收协定的网络庞大,除了优惠的当地税收制度之外,比荷卢三国是全球最受外国直接投资欢迎的枢纽之一,而知名跨国公司和从事海外投资与业务的中国公司也常常以这地作为控股的理想地方。因为类似的原因,比荷卢也成为知名投资基金的理想地。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在欧洲投资,或以欧洲为基地在美洲、非洲甚至亚洲进行投资。一些中国企业选择投资具有庞大消费市场的国家,如德国、意大利和法国。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各国的吸引之处可能不尽相同。如果业务分散于多个国家发展,一般建议通过一家控股公司来集中投资和管理。在比荷卢国家的“控股公司”就常常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设立的。如果采用的结构得宜,设立比荷卢控股公司不会产生额外税款,反而有可能减少总税负。从经营上来说,设立集中化的比荷卢控股公司可以提高效率,有利于实现持续控制和良好管治。我们会在以下进一步说明利用比荷卢控股公司在全球进行结构投资的各种好处。在这方面,我们会讨论投资保障、节税和企业灵活性。…
Carola van den Bruinhorst 和 Thierry Lohest
隆路律师事务所
比荷卢是欧洲联盟 (欧盟) 的三个始创成员国,即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这些国家位于欧洲的中心,毗邻法国和德国。尽管领土面积很小,只有74,102平方公里,但比荷卢却是商业最为发达的欧洲地区之一,人均收入高倨世界前列。良好的基础设施、交通和物流条件、高素质的劳动力、良好的语言能力、一流的金融服务、先进的技术和研发实力等因素使比荷卢成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欧洲地区之一。此外,由于双边投资协定和税收协定的网络庞大,除了优惠的当地税收制度之外,比荷卢三国是全球最受外国直接投资欢迎的枢纽之一,而知名跨国公司和从事海外投资与业务的中国公司也常常以这地作为控股的理想地方。因为类似的原因,比荷卢也成为知名投资基金的理想地。
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在欧洲投资,或以欧洲为基地在美洲、非洲甚至亚洲进行投资。一些中国企业选择投资具有庞大消费市场的国家,如德国、意大利和法国。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各国的吸引之处可能不尽相同。如果业务分散于多个国家发展,一般建议通过一家控股公司来集中投资和管理。在比荷卢国家的“控股公司”就常常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设立的。如果采用的结构得宜,设立比荷卢控股公司不会产生额外税款,反而有可能减少总税负。从经营上来说,设立集中化的比荷卢控股公司可以提高效率,有利于实现持续控制和良好管治。
我们会在以下进一步说明利用比荷卢控股公司在全球进行结构投资的各种好处。在这方面,我们会讨论投资保障、节税和企业灵活性。
1 投资保障
在国际法中取得显著进步的是对双边投资协定的重视。双边投资协定可概括为两国之间为保障一国投资者在另一国进行的投资的协议。双边投资协定可为跨境投资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首先,在双边投资协定下,缔约国通常须为外国投资提供公平和平等的待遇。此外,被投资国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方可没收另一国投资者的投资 (或收归国有) 。没收 (或收归国有) 的条件为 (a) 根据正确的法律程序,为符合公共利益而作出; (b) 不带有歧视;以及 (c) 支付足额赔偿金。因此,受双边投资协定保障的投资者,通常可获得的赔偿相等于被没收投资的价值。
比荷卢三国有广泛的双边投资协定网络。原则上所有比荷卢的个人和在比荷卢注册成立的公司均可得益。实际上,荷兰的双边投资协定在全球普遍视为“黄金标准”;而比利时双边投资协定和卢森堡双边投资协定则与荷兰双边投资协定的标准相若。整体而言,比荷卢双边投资协定被公认为便利投资者,且具备适当的争议解决条款。
双边投资协定除了有上述的整体好处外,大多数的比荷卢双边投资协定具有其他特点,使其普遍成为全球双边投资协定中最优惠的。
首先是大部份由比荷卢三国签定的双边投资协定同时为间接投资提供保障。因此,如果属多层结构,而顶层有一家比荷卢公司,或可同时为比荷卢双边投资协定网络下的下层公司的投资提供双边投资协定的保障。此外,大部份的比荷卢双边投资协定较其他双边投资协定一般采用更便利投资者的争议解决条款。决定和裁决由独立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对缔约国和投资者均具有约束力,且原则上只要任何国家的司法机关准许,可在相关国家执行。国际仲裁作为司法救济措施,一般可防止投资者把投资争议提交国家法院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荷兰与中国的双边投资协定是与中国所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最佳协定之一。当中包括提供间接投资保障和国际仲裁作为司法救济措施,这是其他许多双边投资协定所没有的。
近期有几个案例证明双边投资协定的保障在法律上和经济方面有莫大好处。例如,由荷兰国民拥有的农地因津巴布韦土地改革计划遭到没收,荷兰国民就此索赔,在这情况下,荷兰与津巴布韦的双边投资协定起了关键作用。另一个例子是埃克森美孚在委内瑞拉属荷兰埃克森美孚公司的资产遭没收,根据荷兰与委内瑞拉的双边投资协定向委内瑞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