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stment in Germany (Chinese)
在德国投资
June 02, 2012 | BY
clpstaff &clp articlesOliver Dörfler、Dr Holger Lampe 和 Maximilian GröningKPMG Germany越来越多中国公司落户德国,以其作为欧洲业务的总部或营运中心。位于欧洲中心的德国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欧盟内最大的消费市场。德国在欧洲的理想位置为欧洲和国际企业提供了诸多的机会。下面,我们想简单介绍一下在德国投资的主要法律及税务问题。在德国的外国投资德国欢迎外国投资,对于新来的外资不设重大限制,也没有永久性的货币管制或行政管制。在办理执照、建筑许可或申请、享受投资优惠方面,外国投资者与德国投资者需要符合同样的条件。2006年7月的《收购指令实施法》修改了《证券并购与收购法》(Wertpapiererwerbs-…
Oliver Dörfler、Dr Holger Lampe 和 Maximilian Gröning
KPMG Germany
越来越多中国公司落户德国,以其作为欧洲业务的总部或营运中心。位于欧洲中心的德国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欧盟内最大的消费市场。德国在欧洲的理想位置为欧洲和国际企业提供了诸多的机会。
下面,我们想简单介绍一下在德国投资的主要法律及税务问题。
在德国的外国投资
德国欢迎外国投资,对于新来的外资不设重大限制,也没有永久性的货币管制或行政管制。在办理执照、建筑许可或申请、享受投资优惠方面,外国投资者与德国投资者需要符合同样的条件。
2006年7月的《收购指令实施法》修改了《证券并购与收购法》(Wertpapiererwerbs- und Übernahmegesetz – WpÜG),使其符合欧盟2004年《收购指令》。
由于德国联邦企业联盟管理局(Bundeskartellamt)要防止出现支配市场地位的企业,大型企业进行收购必须由该局根据若干标准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并购交易(涉及的公司或企业集团的合并全球经营额超过5亿欧元)– 而且其中至少有一家经营额超过2,500万欧元的德国实体,另一家实体的经营额超过500万欧元 – 必须通过该局的审批,如果该局认为交易有损竞争,可禁止交易的进行。欧盟反垄断法律可越过德国的反垄断法律优先适用,或者在德国的反垄断法律之外补充适用,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此外,如果外国投资者涉足非德国《对外贸易法》(Außenwirtschaftsgesetz)监管行业内的德国实体,例如外国人收购德国公司股权和房地产,被认为对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威胁的,德国也有权禁止。
计划并购交易时,应当考虑到劳动法。在全欧盟都有以不同形式生效的法规规定,收购一家企业即自动接收企业的所有雇佣关系。无论是股份收购还是资产收购都是一样,但如果只是收购部分股份或资产,例如几个业务部门(分支机构)之一,就会有问题出现。雇佣合同的继续不等于在收购后不得立即进行裁员,但裁员必须依照德国的劳动法律进行,而德国的劳动法律与很多国家的相比是较为偏向员工的。
另外,德国几乎所有企业都实行员工共决制。该制度有不同变种,但最基本的是员工选举产生的劳动委员会(Betriefsrat)。劳动委员会对企业人事及其他内部事项有知情权和发言权,并且有一定的共同决定权(在需要其同意的时候)。
公司员工达到或超过五百人的,员工必须占监事会三分之一的席位。在根据公司章程不必设立监事会的公司,员工/工会可强迫公司设立这个机构。如果公司员工超过两千人,员工可委任监事会的半数成员。在计算集团公司的员工人数时,集团的各个德国国内公司的员工都视为控股公司的员工。这个制度的支持者认为,德国之所以一向有比较良好的劳资关系和比较少的罢工活动,至少可部分归功于这个制度,但是不熟悉监事会的外国雇主有时会认为这很不寻常。
投资形式
中国公司去德国投资,最普遍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GmbH)和 股份公司(AG)
有限责任公司:Gesellschaft m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