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land: Connecting China to the EU and the world (Chinese)
将中国连接于欧盟以至全球
June 02, 2012 | BY
clpstaff &clp articlesConor Hynes 和 David Shanahan德勤会计师行超过1,000家跨国企业被爱尔兰对商界的支持、低企业税、过往出色业绩及年轻、高技能人才所吸引,而选择爱尔兰为其欧洲策略基地。爱尔兰的低税制为当地产业政策的主要部份,政府一直将企业所得税率保持在12.5%的水平。面对环球金融危机的冲击,爱尔兰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仍继续吸纳大量高端外商直接投资。最近爱尔兰的成本向下调整,增加当地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IBM最近发表的《2011全球各地趋势报告》中,爱尔兰在投资质量及价值方面,全球排名第一。爱尔兰与中国之间的双重税收协定,和当地优惠的控股公司制度,令爱尔兰在最近几年逐渐成为中国境内外投资的平台。很多中国公司也在爱尔兰开展融资和租赁业务。2011年12月,于爱尔兰阿斯隆成立规模达14亿欧元的中欧贸易中心的第一阶段计划获批准,让爱尔兰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更巩固发展,预计中欧贸易中心将成为欧美买家采购中国产品的展览中心。完工后,贸易中心将有3,000个展览厅和9,000名员工,成为欧洲最大的中国货品来源。外商投资环境所有贸易活动所得的适用税率为12.5%,相对其他司法管辖区,只有部份公司获免税或减税。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领域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和通信科技及专业服务。…
Conor Hynes 和 David Shanahan
德勤会计师行
超过1,000家跨国企业被爱尔兰对商界的支持、低企业税、过往出色业绩及年轻、高技能人才所吸引,而选择爱尔兰为其欧洲策略基地。爱尔兰的低税制为当地产业政策的主要部份,政府一直将企业所得税率保持在12.5%的水平。
面对环球金融危机的冲击,爱尔兰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仍继续吸纳大量高端外商直接投资。最近爱尔兰的成本向下调整,增加当地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IBM最近发表的《2011全球各地趋势报告》中,爱尔兰在投资质量及价值方面,全球排名第一。
爱尔兰与中国之间的双重税收协定,和当地优惠的控股公司制度,令爱尔兰在最近几年逐渐成为中国境内外投资的平台。很多中国公司也在爱尔兰开展融资和租赁业务。
2011年12月,于爱尔兰阿斯隆成立规模达14亿欧元的中欧贸易中心的第一阶段计划获批准,让爱尔兰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更巩固发展,预计中欧贸易中心将成为欧美买家采购中国产品的展览中心。完工后,贸易中心将有3,000个展览厅和9,000名员工,成为欧洲最大的中国货品来源。
外商投资环境
所有贸易活动所得的适用税率为12.5%,相对其他司法管辖区,只有部份公司获免税或减税。
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领域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和通信科技及专业服务。
工业发展局提供资助的免税激励计划,包括资金补助,以及有关减租、劳动、培训、研发和技术受让的补助。这些优惠主要根据所产生职位的地点和质量决定。
外资和资金流入无需批准,也没有外汇管制,汇出利润、资本、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均没有任何限制,款项可以任何货币汇出。
设立爱尔兰公司
外国投资者可选择在爱尔兰以设立分公司或开设一家新公司的形式在当地开展业务。
设立一家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或上市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简单,使用标准章程大纲和章程的,设立程序可于一个星期内完成。
爱尔兰允许的公司组织形式一般受公司法和有关法定文件监管,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及上市有限责任公司为两种主要公司组织形式。成立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费用较低,营运也较简单,为外国投资者最普遍采用的组织形式。
爱尔兰的其他公司组织形式包括在欧盟范围内以单一机构营运的 “欧洲公司”(SE),以此形式成立的机构可随意将总部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利用“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将从公众集资的资金投资于可转让证券﹔以及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集资渠道的 “共同契约基金”(CCF)。
并购
在爱尔兰进行的合并活动受竞争监管机构监管。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并须向监管机构申报:(一)至少两家合并企业在爱尔兰开展业务﹔(二)两家以上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达4千万欧元﹔(三)至少其中一家企业在爱尔兰的营业额达4千万欧元。
竞争监管机构根据该并购是否大幅减少爱尔兰市场上商品和服务的竞争,批准或不批准合并申请。
在爱尔兰开展的合并活动同时受欧盟并购监管法规范。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欧盟具有管辖权:
- 所有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累计营业额超过50亿欧元,至少两家企业在欧盟范围内的累计营业额超过2.5亿欧元(每家企业在一个欧盟成员国的营业额超过其在欧盟范围内的累计营业额的三分之二的除外)﹔
- 各有关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累计营业额超过25亿欧元,且在至少三个欧盟成员国各国的累计营业额超过1亿欧元,至少两家企业在这三个欧盟成员国各国的累计营业额超过2,500万欧元,以及至少两家企业在欧盟范围内的各自累计营业额超过1亿欧元(每家企业在欧盟范围内的累计营业额超过三分之二是在同一国家的除外)
实际影响只在爱尔兰产生的,欧盟委员会有权将这些交易交回爱尔兰政府审核。
爱尔兰的税法也提供多种优惠,以减少重组、合并和同一集团内转让资产所涉及的税款,并结合适用合并、分立、资产转让及股份交换的欧盟共同框架。
爱尔兰于2008年5月27日印发跨境合并办法,规定有关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让的法律实施。跨境合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