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Internet Domain Names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China promotes Chinese domain names
(Promulgated by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n August 24 2017 and effective as of November 1 2017.)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信部令第43号
Order of the MIIT No.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Part One: General Provisions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Article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