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Internet Domain Names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China promotes Chinese domain n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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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ulgated by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n August 24 2017 and effective as of November 1 2017.)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公布,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信部令第43号

Order of the MIIT No.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Part One: General Provisions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Article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