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ed by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July 28, 2021 and effective as of August 1, 2021.)
(最高人民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发布,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
法释〔2021〕15号
SPC Interpretation [2021] No.15
为正确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